临时警卫服务
临时警卫
临时警卫(护卫)人员均为特勤人员,个人背景均经过严格政审,在其优良军事、政治双过硬的基础上,公司再经过长期的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,(包括临时紧急事件处理、如何应对突发事件、各相关的礼节礼貌等)以确保为不同客户提供更优质高品位的服务。
公安部警卫局指导地方各级警卫任务单位:
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公安厅(局)设警卫局,也称为省委办公厅警卫局。省厅警卫局为正师级。任务繁重的省级警卫局局长可挂公安部警卫局副局级调研员身份(副军级)、授武警少将警衔。省厅警卫局的正团级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政治部、首长警卫处、外宾警卫处、会议警卫处、现场警卫处、防爆安全检查处、训练处、信息技术处、后勤装备处、审计处、警卫队等。
地市公安局设警卫处。例如,辽宁全省共有18个地市级警卫处,其中武警现役6个、非现役职业制民警8个、行业警卫处4个。市级警卫处的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。市公安局警卫处也称作市委办公厅警卫处。警卫处下辖勤务一科、勤务二科等等。需要注意的是,很多地市的机构编制从严,市公安局下设机关是“科”而不是“处”,因此职业民警建制的警卫工作部门称为市公安局警卫科。
部分县区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有警卫科,大部分是职业制民警建制,少部分是武警现役建制。有的县公安局的治安大队兼县局警卫科任务。有的县公安局的经济文化保卫大队兼县局警卫科任务。